【摘要】電信詐騙犯罪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和廣泛的社會影響性,極易給人民群眾造成巨大損失,必須予以嚴厲打擊。預防和治理電信詐騙犯罪首先要充分認識其特殊性及關鍵難點,然后從完善刑事立法、提高偵破能力、增強社會公眾防騙能力等方面著手,有效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關鍵詞】電信詐騙犯罪 打擊 特殊性 預防及治理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識碼】A
電信詐騙犯罪是在信息社會出現(xiàn)的一種新型、智能化詐騙模式。針對電信詐騙犯罪,近年來相關部門出臺了不少打擊措施,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效果并不理想,電信詐騙犯罪發(fā)展態(tài)勢依然猖獗。因此,預防及治理電信詐騙犯罪意義重大。
電信詐騙犯罪的特殊性:集團化作業(yè)、偵破難度大、影響范圍大
電信詐騙犯罪是集團化作業(yè)。與傳統(tǒng)詐騙罪由單個或者幾個犯罪分子實施詐騙不同,電信詐騙犯罪往往呈現(xiàn)出組織嚴密、分工明確、配合默契的集團化作業(yè)形態(tài),包括技術、信息、通話、轉賬五個密不可分的環(huán)節(jié),呈流水線公司運行機制。電信詐騙犯罪借助現(xiàn)代信息技術手段,具有明顯的“投入低、產出高”的特點,即通過非常低廉的價格購買或者制作偽基站、黑客軟件,同時對數(shù)量龐大的潛在受害人實施詐騙,短時間獲取數(shù)額巨大的犯罪所得,體現(xiàn)了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化作業(yè)的集約化特點。
電信詐騙犯罪偵破難度大。電信詐騙犯罪區(qū)別于傳統(tǒng)詐騙犯罪的最大特點就是其善于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專業(yè)性、技術性強,犯罪分子反偵察能力強,不斷更換作案地點和作案工具,給偵破工作帶來較大難度。例如,在電信詐騙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借助最新技術實施詐騙,然后再通過制作惡意程序、虛假網站或使用顯號軟件撥打詐騙電話,由于它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和隱蔽性,受害人難以提供犯罪分子的準確信息,無疑增加了偵查的難度。再如,近年來破獲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一個明顯的特征是犯罪分子藏身境外,難以定位跟蹤,給抓捕、立案、審判工作增加了難度。
電信詐騙犯罪活動影響范圍廣。由于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從而使他們無需與受害人直接接觸就可以實施犯罪活動,這樣也讓犯罪分子犯罪空間范圍和時間范圍大大擴展了。一方面,犯罪分子可以借助信息技術手段遙控受害人,不受地域限制,就可以實施異地犯罪甚至跨國犯罪活動。另一方面,犯罪分子采取廣撒網的方式,在同一時間對眾多受害人實施詐騙。由于這些因素,使得電信詐騙犯罪活動影響廣泛,其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受害人數(shù)量龐大。犯罪分子通過偽基站群發(fā)詐騙短信或者撥打詐騙電話,潛在受害群體龐大,尤其以中老年群體為主,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且影響廣泛。二是贓款流動范圍廣泛,難以追及。犯罪分子通過遙控受害人,將詐騙錢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移,資金流動速度極快。贓款到賬后,犯罪分子瞬時即可對贓款進行分散和轉移,分別將贓款轉移至不同的賬戶,或者瞬時將贓款轉移至境外。此時,即使受害人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也難以挽回損失。電信詐騙犯罪資金流動廣泛,同樣給偵查機關追繳贓款帶來了較大困難。
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有效查證犯罪事實是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基本前提。找準電信詐騙犯罪偵破難點所在是有效查證犯罪事實的關鍵。總體來講,電信詐騙犯罪偵破難點在于:一是犯罪分子與受害者之間通過電信、網絡等非直接性媒介接觸,使得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突破了地域空間的限制,導致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二是電信詐騙犯罪分子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信息登記手機號碼、網絡賬號以及銀行卡號,給偵查機關追蹤犯罪線索造成極大障礙。三是犯罪分子頻繁轉移藏匿地點,有的甚至藏匿于國外,不僅不利于公安機關實施抓捕,也不利于公安機關查清全部犯罪事實,給有效查證犯罪事實、準確定罪量刑造成障礙。因此,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首先要有效查證犯罪事實。
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需有效適用法律。在電信詐騙犯罪案件偵破以后,如何適用法律給犯罪分子予以懲罰便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電信詐騙犯罪是近幾年開始興起的一種犯罪活動,是一種比較新興的犯罪形式,并不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一個獨立的罪名,在司法實務中,一般按照詐騙罪對犯罪分子進行定罪量刑。由于電信詐騙犯罪具有區(qū)別于傳統(tǒng)詐騙罪的諸多特殊性,因此,簡單適用詐騙罪定罪量刑恐難以符合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形勢需要。因此,完善法律法規(guī)應當是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一個努力方向。
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需有效追繳贓款。對于打擊電信詐騙犯罪而言,懲罰犯罪分子是首要任務,但追回贓款、幫助受害人最大程度地降低損失也不應忽視。電信詐騙影響廣泛,涉及受害人眾多。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彌補受害人的損失,極易造成消極社會影響。但電信詐騙犯罪分子往往通過網上銀行、移動支付平臺等新技術手段,在短時間內即可實現(xiàn)對資金的分散轉移并取出用于消費、揮霍。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即使已經掌握足夠證據,也難以控制資金流向及時凍結贓款,并很難足額追回受害人被騙錢款。因此,有效追繳贓款、最大程度地降低受害人的損失,應當是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如何加強電信詐騙犯罪的預防及治理
加強電信詐騙犯罪的預防及治理,就要完善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刑事立法。完善刑事立法需要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設立單獨的電信詐騙犯罪。目前司法實務中,將電信詐騙犯罪作為普通詐騙犯罪的一種,只是在量刑時酌情從嚴懲處,難以適應電信詐騙犯罪危害極大的特點,不符合罪責行相適應原則。因此,有必要在刑法中設立獨立的電信詐騙罪。二是在設立單獨的電信詐騙罪的基礎上,要提高法定刑的配置。電信詐騙犯罪隱蔽性強、偵破難度大、社會影響廣泛,犯罪成本低且犯罪收益高,因此,為了體現(xiàn)罪責行相適應有必要提高法定刑設置。三是對于嚴重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加強電信詐騙犯罪的預防及治理,就要提高公安機關查辦電信詐騙犯罪的能力。一是建立查辦電信詐騙犯罪的專業(yè)化偵查隊伍。偵查機關應建立專門的查辦電信詐騙案件的隊伍,并配備高技術的偵查手段和技術。二是建立全國范圍內的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協(xié)作機制。為適應電信詐騙犯罪不受地域范圍限制的特點,打破偵查機關屬地管轄的限制,應建立全國范圍內統(tǒng)一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的溝通協(xié)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和技術協(xié)作。三是推進國際警務合作。從近幾年電信詐騙犯罪來看,跨國犯罪越來越普遍,犯罪分子藏身國外,給公安機關立案和抓捕帶來困難,應積極推進國際警務合作。四是加強偵查機關與電信部門、金融部門的協(xié)作。電信詐騙犯罪對電信技術和金融賬戶的依賴性很強,因此,有必要加強協(xié)作,充分發(fā)揮電信部門、金融部門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中的積極作用。
加強電信詐騙犯罪的預防及治理,就要提高社會公眾防騙能力。電信詐騙犯罪之所以屢屢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不強,對電信詐騙犯罪的認識不足所造成。因此,打擊電信詐騙犯罪,離不開提高社會公眾的防騙能力。一是廣泛發(fā)布電信詐騙犯罪預警提示。公安機關可以將電信詐騙犯罪的手段和技巧向社會公眾廣泛告知,提高社會公眾對電信詐騙犯罪的識別能力,可以有效降低受騙可能。二是引導社會公眾注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社會公眾無論是工作中還是生活中,都應當時刻保持警惕,全方位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以防被犯罪分子獲取。三是提高社會公眾法律素養(yǎng),引導社會公眾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并最大限度地減少個人財產損失。
(作者為山西大同大學法學院講師)
【參考文獻】
①董邦俊、王法:《“互聯(lián)網+”背景下電信詐騙偵防對策研究》,《理論月刊》,2016年第8期。
②顧偉:《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規(guī)律、特點及打防對策》,《政法學刊》,2013年第1期。
責編/張蕾 美編/史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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