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國宗教發(fā)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形成和發(fā)展理論
在社會主義中國,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無論是主張對宗教采取“放”的態(tài)度,還是采取“收”的態(tài)度,都是在認識上出了偏差,都會導致工作上出現搖擺。其根源,就在于不能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正確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規(guī)律。
馬克思主義政黨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在世界觀上與一切有神論對立,因此在領導群眾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就要特別注意防止把宗教問題看作可以較為快速地解決的非主流意識形態(tài)問題,從而導致認識的短視癥,忽視宗教問題的長期性;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異擴大為政治上的對立,從而導致政策的狹隘性,忽略宗教問題的群眾性。要深刻認識和牢牢把握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和宗教問題的群眾性,高度重視和科學把握宗教問題的特殊復雜性,避免對待宗教問題的簡單化和片面性。
主張對宗教采取“放”的態(tài)度的,其要害是只講宗教信仰的個體屬性而不講其社會屬性和群眾性,只看到表象而沒有看到本質,忽視了宗教背后包含的復雜的社會政治因素,甚至賦予宗教本身沒有也不應該有的社會功能,因而是不全面的、不正確的。主張對宗教采取“收”的態(tài)度的,要害是對宗教存在的長期性、群眾性,一些宗教還具有民族性或國際性,以及宗教的特殊復雜性認識不足,忽視了宗教是一種客觀存在,忽視了信教群眾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不懂得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工作,廣大信教群眾同樣是我們黨執(zhí)政的基礎,夸大了宗教的消極作用,因而也是不全面、不正確的。
正確的態(tài)度應該是“導”。“導”體現了實事求是,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而要“導”之有力、“導”之有方、“導”之有效,就要有理論的科學、清晰與徹底,就要有理論的正確指導,就要善于在實踐的基礎上、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豐富和發(fā)展理論,才能想得透、看得深、把得準,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動權。觀點影響政策,支配行動。正確的觀點指導人們走向光明,奪取勝利;錯誤的觀點也會使人誤入歧途,導致政策上的失誤和工作上的被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始于列寧在建設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初期關于“宗教與社會主義”的探索,形成于中國共產黨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國領導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特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過程中,無產階級政黨怎樣認識和解決宗教問題的實踐。
20世紀初,列寧認真研究了進入社會主義,對宗教究竟怎么看、怎么辦的問題,從中可以看到:解決“宗教與社會主義”的難題,既有世界觀的堅守,也有策略的拿捏,以及在此基礎上政策的制定。
20世紀中葉,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社會主義國家誕生,對宗教究竟怎么看、怎么辦?此前的中國,一度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半封建”使中國宗教凸顯“封建宗法性”特征,“半殖民地”則使中國宗教凸顯“洋教”特征。隨著社會主義在中國建立,洗刷“洋教”特征的中國基督教、天主教,成了中國人民自辦的宗教事業(yè),中國宣告,“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各宗教洗刷了與封建專制制度相結合的“封建宗法性”特征和封建迷信雜質,中國進一步宣告,“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這兩句話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一起,寫進了憲法,為我國宗教邁出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要一步,奠定了基礎。從中可以看到,解決“宗教與社會主義”的難題,立足社會主義建立之初的國情,通過憲法規(guī)范,打下法律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極左”錯誤,1982年中央發(fā)布《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重新肯定了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的長期存在與合法存在,明確了我們要執(zhí)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項長期性的戰(zhàn)略規(guī)定,而不是臨時性的權宜之計。鄧小平同志說,對待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辦法,但宗教也不能搞狂熱,否則對人民、對社會主義不利。那么,對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辦法,能不能用依法管理的辦法?如果出現了“宗教熱”,社會主義又怎么辦?社會主義究竟怎樣對待宗教?他沒有說,而是把問題提出來要我們探索,把繼續(xù)解決難題的任務留給了后人。從中可以看到,解決“宗教與社會主義”的難題,經過社會主義一段時間的探索,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基本點已經形成,且不能動搖,但許多問題還有待實踐探索。
2001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著手從根本上解決對宗教問題長期性和群眾性的認識問題,體現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精神,為破解“宗教與社會主義”的難題作出了新的貢獻。在此基礎上,制定了四句話的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從中可以看到,解決了“宗教與社會主義”的難題,深化了認識,特別是明確了基本方針。
2016年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習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集我黨探索之大成,明確提出了“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既在理論上提出新觀點,又在工作上作出新部署。不僅是列寧《社會主義與宗教》在中國一以貫之、一脈相承的歷史續(xù)篇,也從一個方面反映了我們黨在重大復雜敏感的意識形態(tài)問題上理論的清醒和成熟,以及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群眾工作水平的提高,是立足于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宗教問題和當代世界宗教問題的實際,堅持和發(fā)展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宗教觀的結晶。
但這個新篇并沒有完結。理論探索不會完結,實踐就更沒有完結。這次中央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就承擔著再續(xù)新篇、再創(chuàng)新篇的歷史使命,并在處理好“社會主義與宗教”的問題上,進一步深化全黨認識、統(tǒng)一全黨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