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過程中的社會治理實踐
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實際上就是社會治理方式從傳統(tǒng)向現(xiàn)代的轉變,與社會治理方面的理論研究相比,中共十八大以來,我們國家社會治理實踐過程中的努力也同樣富有意義。關于社會治理實踐,最引人關注的無疑是反腐風潮與廉政建設所取得的成就。隨著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和群眾路線教育的深入,黨風廉政建設也逐漸進入佳境,2015年反腐成就尤其顯著,不僅“老虎蒼蠅一起打”,而且廉政之風刮進了各個行業(yè)和領域。現(xiàn)代社會治理離不開廉潔高效的政府,從某種意義上說,廉潔要比高效更為重要,因為廉潔的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生活成本,可以說,當下不斷推進的廉政建設恰恰是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最為重要的環(huán)節(jié)。
2015年,我們國家的各項政治經濟政策也發(fā)生了具有標志性意義的調整。例如,全面二胎政策的出臺,宣告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對夫妻一個孩”的生育政策的終結,與此同時,戶籍制度改革也在加速,這不僅僅體現(xiàn)在以往因為超生而沒有戶籍的1000余萬人的戶口問題將得到解決,而且,將于2016年1月1 日起實行的《居住證暫時行條例》,也剝離了原本附著在戶口上的諸多權益,使得近幾十年間城鎮(zhèn)化過程中進入城市的外來人口的歧視性生活狀態(tài)可能發(fā)生根本改變。再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從2015年起的3年時間里,將有489件國務院文件宣布失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的《關于簡化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的通知》,也使得諸如證明“你媽是你媽”之類的“奇葩證明”成為歷史,“辦證多”、“辦事難”的痼疾有望因此得到解決。在證券市場上,股票發(fā)行的注冊制也且行且近。
上述這些,遠不是我們國家在社會治理方面取得成果的全部,但卻足以說明,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和治理方式的轉變是我們社會生活中正在發(fā)生的事實。不過,當社會治理實踐實現(xiàn)了許多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的時候,也必然存在著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一,亟待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在經濟高速發(fā)展的同時,我們卻沒有建立起一套與之相應的社會保障體系,至今,在許多地方,上學難、看病難仍然是困擾人們的生活難題。十八大以來,國家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發(fā)生了許多可喜的變化,據(jù)報道,至2015年,我國養(yǎng)老保險覆蓋人數(shù)已達到8.07億,醫(yī)療保險也已覆蓋了全部人口95%以上,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獲得這樣的成果實屬不易。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承認,當下中國社會保障的現(xiàn)實并不盡如人意。在我們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今天,中國還有大約5億人沒有為養(yǎng)老保險所覆蓋,有5%的人口沒有醫(yī)療保險,這不是現(xiàn)代國家應有的狀況。雖然按照十八大“2020年實現(xiàn)社保全覆蓋”的戰(zhàn)略部署,距社保全覆蓋的目標已經為期不遠,可是,對于目前那些尚未為社保所覆蓋的人們來說,即便是短短的幾年時間,他們的日子也著實難捱。
近年來,養(yǎng)老金虧空是一個常常被人們提起的話題,早在2010年,便有人說養(yǎng)老金入不敷出虧空已達1.3萬億,2015年,這個話題又被提起,有人說,“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顯示,剔除財政補貼后,2015年養(yǎng)老保險‘虧空’超過三千億元。”①至于養(yǎng)老金是否虧空,虧空是現(xiàn)實的還是潛在的,這里我們無意考究。按理說,與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我們國家社?;鸬恼骼U比例并不低,實際的給付水平也不是很高,可是養(yǎng)老金虧空的話題在幾年間被人們反復提起,需要深思的是,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里?
第二,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在市場配置資源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市場經濟的本質在于由市場而不是由權力配置資源,這是20世紀90年代中國確定了市場經濟發(fā)展方向以后,幾乎盡人皆知的常識。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又進一步強調,“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xiàn)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在深層意義上,市場化改革是社會治理方式的轉變。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其實質就是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實現(xiàn)對市場的充分尊重,由傳統(tǒng)的行政權力對市場的干預、參與,轉變?yōu)閷κ袌龅氖刈o。
中國有著悠久的行政權力支配社會的傳統(tǒng),再加上改革開放以前幾十年的計劃體制的慣性,使得我們在理解作為“看不見的手”的市場作用時會面臨許多困難,而在接受強調政府干預市場的“凱恩斯主義”時卻有些容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所以重申要發(fā)揮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的決定性作用,恰可說明改革任務的艱巨和改革進程的復雜。
以往,由于傳統(tǒng)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我們太多強調了政府的經濟職能。在相當?shù)囊欢螘r間里,拉動經濟成為各級政府最為重要的工作,GDP成為政府績效評估的重要指標,于是,招商引資、投融資等等便成了許多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議題;于是,在我們的社會里,政府便不僅僅是市場的監(jiān)管者,而且也成了市場的參與者。盡管這種做法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收到了經濟持續(xù)增長的成效,但這種經濟增長卻不是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實現(xiàn)的。凡是在政府強力干預和有政府參與的經濟活動的社會里,無論最初能夠取得什么樣的成就,或遲或早總要發(fā)生一些狀況,這是萬古不易的鐵律。現(xiàn)今我們面對的產能過剩、環(huán)境污染以及剪不斷理還亂的政商關系等,都是以往片面追求經濟增長而造成的治理難題。把對市場的尊重融入社會治理過程,是我們走出社會治理的困局必須邁過的門檻。
第三,避免社會治理過程中的暴力傾向是當下中國社會治理實踐中另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社會治理所體現(xiàn)的是一個國家對待自己國民的方式,也是一個國家政治文明水平的評價尺度。在傳統(tǒng)的中國社會,掌權者往往依恃暴力手段實現(xiàn)其對社會大眾的統(tǒng)治,這與現(xiàn)代國家的治理方式是背道而馳的。按照一般的說法,社會主義中國是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國家,我們的社會治理過程應該天然地拒絕任何形式的暴力。但是,現(xiàn)實的社會治理過程與這一理論邏輯卻存在著明顯的反差。近年來,諸如城管“暴力執(zhí)法”、城管與商販之間沖突、強拆致死致傷之類的負面新聞屢見報端。雖然每一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當諸如此類的事件大量發(fā)生的時候,我們便只能從社會治理方式上去尋求原因。在社會治理的意義上,如何公平地對待自己的國民,可能是社會生活中比人們常說的“發(fā)展”、“增長”更為重要的事情。
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的關鍵在于治理觀念變革
現(xiàn)實的社會治理總是在一定治理觀念支配下發(fā)生的,也就是說,現(xiàn)實生活中有什么樣的社會治理,取決于我們在觀念上認為應該有什么樣的社會治理。所以,當代中國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或者治理方式的轉型,在根本上依賴于治理觀念的變革。
公共的觀念是當代中國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必要的思想條件。中國傳統(tǒng)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用“所有”的觀念理解國家。在古代中國人的觀念中,國家是君主的所有物,在傳統(tǒng)儒家那里,這種觀念被表述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詩經·小雅·北山》),在法家那里則是“國者,君之車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在這種國家觀念的影響下,人們所理解到的國家治理就是治民,有效治理的標志就是民眾對統(tǒng)治者的服從和政治秩序的穩(wěn)定。但是,現(xiàn)代人對于國家與社會治理卻有著另一種理解。在現(xiàn)代人的觀念中,國家是公共的財富,它不為任何人所有,出于同樣的道理,社會治理主體所掌握的權力也是公共的,社會治理的基本任務是處理公共事務而不是“治民”,社會治理主體的責任不是使民眾服從,而是提供恰當?shù)墓伯a品以換得公眾的滿意。
在我們的社會里,有許多人并不懂得一個基本的常識,那就是,在社會生活中,任何治理主體,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無論其手中掌握了什么樣的權力,其所擁有的正義份額與其他社會成員都是相等的。這些年來,每每見諸報端的官員辱罵百姓“給臉不要臉”的事件便是這方面的證明。在表面上,如此言行的官員為數(shù)不多,但我們卻有理由說,在許多地方,相當一些官員有著比普通大眾更加優(yōu)越的自我感覺。這種自我感覺的邏輯結果必然是對權力的濫用。
在當下的中國社會,把權利的觀念引入社會治理過程已成是當務之急,也是社會治理方式轉型的必要條件。關于權利,雖然不同的理論流派有著不同的定義,不過在常識上,權利的基本含義是清楚的,暫且不論近代思想家所說的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把權利的主要內容理解為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應該不會引起太多的歧議?,F(xiàn)代國家區(qū)別于傳統(tǒng)國家的重要標志,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認可并且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
在每一個國家,有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規(guī)定,為現(xiàn)代社會治理提供了一個真實的起點。但這并不是說,只要法律賦予了公民基本權利,就一定會有現(xiàn)代的社會治理??ㄔ平y(tǒng)治時期利比亞的憲法、薩達姆時期的伊拉克憲法,給予公民的權利或許不比其他國家的法律少許多,但這些國家并不存在現(xiàn)代的社會治理。內中的原因不難明白:在這樣的社會里,權利觀念并沒有進入實際的社會治理過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日益走上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軌道,公民權利愈來愈為各界所重視。但無庸諱言,當下的社會治理過程所以存在一些不盡人意之處,權利的觀念沒有融入治理過程是不可忽視的原因。例如,近年來各地頻繁發(fā)生的強制拆遷事件,有些甚至造成了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按照慣常的解釋,這些地方所以要拆遷,是因為經濟發(fā)展的需要,某些個人的高要價行為,違背了公共利益,有可能妨礙經濟發(fā)展,于是也就發(fā)生了強拆。在這似是而非的道理背后,似乎漏掉了什么重要的東西。
理論與觀念的進步是一個社會最具實質意義的進步,如果說當代中國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是一個過程,那么,這一過程也就是現(xiàn)代的價值觀念進入社會治理實踐的過程,是現(xiàn)代價值觀念變?yōu)槲覀兩鐣畛WR的過程。
【注釋】
①諸種說法可參見“社?;鹛澘樟耍烤乖撊绾窝a?”,《中國城市報》,2015年05月25日第7版,http://paper.people.com.cn/zgcsb/html/2015-05/25/content_1572081.htm;“社?;鹛澘?000億?財政部否認已劃國資填充”,人民日報客戶端,2015-05-13 08:22,http://www.zjol.com.cn/05zjol/system/2015/05/13/020649114.shtml。
責編/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