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李姿閱
新預算法剛剛落地,預算改革的新步伐就緊緊跟上。日前,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
財稅改革,抓住預算“龍頭”(政策解讀·改革發(fā)布廳)
本報記者李麗輝
日前,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細化落實建立現代預算制度的相關舉措,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促進財政收支規(guī)范透明。
“新預算法剛剛落地,預算改革的新步伐就緊緊跟上,充分體現了重大改革舉措于法有據。”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表示,預算是公共財政的基石,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財稅改革的首要內容,應當先行推進。抓住預算改革這一“龍頭”,并在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將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礎。
統(tǒng)籌財力更多用于民生,加大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改革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明確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收支范圍,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同時,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tǒng)籌力度,建立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應統(tǒng)籌使用的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制,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力度。
“加大各預算之間的財力統(tǒng)籌,將資金更多地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意味著公共財政資金將不斷壯大,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中央財經大學政府預算管理研究所所長李燕教授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