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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治評估指標(biāo)體系及總體狀況分析(6)

(3)社會治理。社會治理設(shè)置依法治理、法律服務(wù)、非正式解紛途徑和信訪4個三級指標(biāo),14個四級指標(biāo)。依法治理水平的整體評價不高,6項指標(biāo)中有5項處于較差水平,環(huán)境污染和食品安全是評價最低的領(lǐng)域。信訪指標(biāo)的評價也較差(見表7)。作為民間解紛方式的訴諸武力得分也在65分以下,但該指標(biāo)為否定性指標(biāo),評價得分越少表明人們越不贊成通過采取武力的方式進行私力救濟。

表7

表7

就評價比率而言,兩年平均好評率在40%以上的只有1項,即法律援助指標(biāo);差評率超過40%的3項,包括環(huán)境污染、食品安全的依法治理,信訪有效性,前兩項的差評率超過50%,信訪有效性差評率也達到46.2%。另外作為民間解紛途徑的訴諸武力差評率為58.07%(表8)。

表8

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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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楊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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