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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共享視域下的信任修復

核心提示: 一個有凝聚力的社會應當是包容的社會,是民眾彼此高度信任的社會,也可以說是社會共享價值所支撐的更有效率的社會。堅持包容共享的理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不僅有利于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有利于信任的修復與重建,也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精神驅動力。

【摘要】一個有凝聚力的社會應當是包容的社會,是民眾彼此高度信任的社會,也可以說是社會共享價值所支撐的更有效率的社會。堅持包容共享的理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不僅有利于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有利于信任的修復與重建,也是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精神驅動力。

【關鍵詞】信任  共享  包容  公平正義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A

信任是關系到社會治理的深層次問題。信任嵌入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是個體以及群體關系的“黏合劑”,是人們心理相容和相通的媒介。在社會道德層面,信任與忠實、真誠相融合,誠信價值被人類社會普遍提倡和推崇。在經濟層面,信任與信用相連接,是市場交易和資源配置的基礎條件。在政治層面、法律層面,信任也都是必須繼承的文化傳統(tǒng),以及制訂規(guī)則時不可缺少的要件、準則和標尺。同樣,正像人們在經濟社會發(fā)展中渴望公平正義,渴望促進普遍性的共享一樣,人們也渴望建立和維系普遍性的信任關系,以期在面對風險和解決重大問題時具有可靠的同一性基礎。

當前社會總體信任水平偏低

當今中國正經歷著一個深刻而復雜的社會轉型期,各種問題相互疊加,社會信任的難度也在不斷加大。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fā)展,一些多年積累的優(yōu)良傳統(tǒng)被破壞或淡化,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還不夠健全,以法治為基礎的運行規(guī)則尚待深入人心。與此同時,源于人們善良本能的包容與信任也受到了嚴峻考驗,原本內在的同質性與凝聚力逐漸弱化,社會總體信任水平遭受沖擊?,F實中一些人不愿相信媒體上傳播的好人好事,對他人的關懷和友善行為抱有懷疑態(tài)度,對國家大政方針政策能否貫徹落實也持不信任態(tài)度。一些官方發(fā)布的信息、統(tǒng)計數據或者對公共事件的解釋往往遭到質疑。此外,官民之間、警民之間、醫(yī)患之間、買賣之間、鄰里之間等主要社會關系,也都呈現出一種低信任狀態(tài)。如果社會總體信任水平持續(xù)下降,那么人們的心態(tài)就會變得越來越消極,就會更加愿意接受各種毫無事實依據的負面信息,社會環(huán)境也就更加缺乏包容性。

失信現象層出不窮,使坦誠溝通的信任機制難以真正建立起來。特別是各種事故頻發(fā),假冒偽劣產品泛濫,環(huán)境污染嚴重,一些公共信息不透明甚至被遮蔽,諸如此類的問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會使人們感覺不公平、不安和懷疑,繼而產生對公權力的不信任。事實上,低信任已經成為許多重大或突發(fā)事件發(fā)生的心理土壤和情緒催化劑。而對于政治不信任問題尤其要引起重視。政治不信任既來自于怨恨、謠言和語言暴力,又產生新的怨恨、謠言和語言暴力。古羅馬政論家曾將此類現象歸納為一個著名的政治學定律,即“塔西佗陷阱”。2014年3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也提到了“塔西佗陷阱”:“當公權力失去公信力時,無論發(fā)表什么言論、無論做什么事,社會都會給以負面評價。”他指出:“我們當然沒有走到這一步,但存在的問題也不謂不嚴重,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就會危及黨執(zhí)政基礎和執(zhí)政地位。”而一旦社會信任到了無法修復的地步,那么社會發(fā)展也將陷入困境。

提高社會總體信任水平,才能逐步改善和優(yōu)化社會環(huán)境

信任是一種能夠反映需求意愿強度的人際預期。信任感作為一種對社會問題最直接的心理反應,涉及到公眾對生活質量和社會秩序的評價態(tài)度與情感取向。一般來說,當社會出現急劇轉型時,也正是社會沖突頻繁發(fā)生、社會心理危機大量涌現的時期,這一時期社會總體信任度也會降低。不信任心理會導致人們產生消極懷疑和抵觸情緒,導致社會沖突增加,社會沖突又會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信任,并由此產生惡性循環(huán)。

應當強調,完善的信任機制構成了現代性道德的內核,公平的信任關系因其符合行為的客觀本性而被社會所推崇。正因為如此,自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定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以來,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相關工作被多次強調。1994年,我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01年,中國互聯(lián)網協(xié)會成立并開始制定行業(yè)規(guī)范;此后,建設部發(fā)布《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商務部發(fā)布《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發(fā)布《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監(jiān)管指導意見》,中宣部、司法部、教育部等發(fā)布《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等等。2012年,黨的十八大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信用體系建設”被列為“十二五”期間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指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梢姡鳛閲业拈L遠戰(zhàn)略,只有從堅決維護基本的信用規(guī)則入手,提高社會總體信任水平,才能逐步改善和優(yōu)化社會環(huán)境,才能真正提升國家的軟實力。

堅持公平正義、包容共享發(fā)展,善待民心民意,有利于信任修復

信任關系是社會心態(tài)平和、社會情緒穩(wěn)定的重要基礎。從邏輯意義上說,如果人與人、人與社會組織、組織與組織之間實現了高度信任,那么整個社會的運轉就可以實現高效率和良性循環(huán)。因此,信任問題成為了超越中西文化和雅俗文化的一個熱門話題,而修復信任關系、擴大信任儲備、形成信任紐帶,則始終是社會進步的價值取向。

在當今中國,堅持包容性發(fā)展,善待民心民意,讓人民群眾共建共享,有利于消解不良情緒,有利于人們同心同德,有利于社會總體信任關系的修復。一個社會公平正義,包容共享,才會政通人和。包容性發(fā)展的實質是公平正義,是包容更多社會群體和社會成員的公平發(fā)展,是消減不信任和實現共贏的發(fā)展。強調包容性發(fā)展,體現了公平正義的原則和共享發(fā)展的美好愿景,體現了在現代化過程中修復和重建社會信任鏈條的遠見。包容共享是多層次、全方位的,既包括物質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物質層面體現為豐厚的衣食、舒適的居住、便捷的出行、完善的教育、良好的醫(yī)療等;精神層面體現為安全、尊嚴、幸福、成就等。包容共享,就是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民生紅包,就是把為民辦事真正落到實處,這比起讓老百姓面對一些空洞的口號,一些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會舒心的多,踏實的多。而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高教育質量”“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xù)的社會保障制度”等,正體現了社會政策的托底性,這也是實現包容共享和修復社會信任關系的務實之舉。

信任能否得到修復,與社會是否公平正義相關,與社會是否能夠包容共享相關。信任修復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是一個爭取民心的過程。在當今中國,率先在分配領域實現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共享發(fā)展的成果,也是信任修復的關鍵之一。針對當前失信造假行為懲戒機制不夠健全完善的狀況,我們必須呼吁強化教育、強化監(jiān)管。要注意加強對各類信息平臺的監(jiān)測和信息渠道的清理,降低人們對負面信息、虛假信息的易感性,增強人們的精神免疫力。特別是在網絡社會,政府部門在面對一些社會熱點事件,尤其是涉及群眾利益的公眾事件時,必須積極主動回應。網絡社交媒體也要強化社會責任,要客觀公正地進行輿論宣傳報道,引導公眾對事件真相有理智清醒的認識。必須明確,真正做到網絡社會存在的問題不積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級、不惡化,才能在公共信息的源頭上逐步探索出一條良性互動的新路,才能有效化解負面情緒,才能逐步修復和重建信任關系。

(作者為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北京市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傳播基地研究員)

【注:本文系北京社科基金項目“社會心態(tài)視角下誠信價值與信任修復研究”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

責編/周素麗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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