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秩序是維持各個事項穩(wěn)步發(fā)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它能制約并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使得人們的生活處于有序發(fā)展的狀態(tài)。文章通過解讀現代公共生活的內涵、存續(xù)方式、重要作用及其理論框架,試圖以現代公共生活秩序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為著力點,以建立良好的現代公共生活秩序。
【關鍵詞】現代公共生活 生活秩序 重構 發(fā)展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何為現代公共生活秩序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的內涵。眾所周知,公共生活與個人生活有著顯著的區(qū)別,公共生活是泛指人們在公共領域中發(fā)生聯系和影響的共同生活。目前,公共生活較之于過去悄然發(fā)生了較大的變化。同時,現代社會公共生活顯示出諸多特點,如活動范圍廣泛、活動內容公開、交往對象復雜以及活動方式多樣等等。
目前如此復雜的現代公共生活更加需要秩序的規(guī)范,只有通過一定的公共生活秩序來維持社會生活,才能有助于整個社會趨向穩(wěn)定和發(fā)展的狀態(tài),人們才能夠獲得有序生活、幸福生活。公共生活秩序也是多維度的,其中包括:交通秩序、網絡秩序、教學秩序、工作秩序、網絡秩序等。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的存續(xù)方式。通常,維護公共生活秩序的基本手段很多,例如道德、法律、風俗、宗教規(guī)律、禮儀以及戒律等,它們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實現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其中,法律強調自律性,調節(jié)的范圍非常廣泛,但是法律是對人們最低的道德要求,不靠個人的自制力來約束,而是靠法律的尊嚴甚至采取強制的方式來約束他人的行為,進而維持社會秩序的存續(xù)。道德的約束范圍同樣廣泛,只是道德單獨發(fā)揮作用的力度有所不及,往往需要法律的支撐才能得到更好的實現。反之,法律作用的發(fā)揮,又需要道德作為重要調劑來完善。因此,良好社會秩序的形成,既要依靠道德,也要依靠法律,只有道德與法律共同運用,互相支撐,才能共同促進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的作用
任何一個社會都存在著自身獨特的秩序,秩序是維持各個事項穩(wěn)步發(fā)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它總是通過制約和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使得人們的生活達到有序而發(fā)展的狀態(tài)。因此加強公共生活秩序建設的重要性是不可回避的現實要求。
公共生活秩序是建立和諧社會的條件。由于當代社會的公共生活對人們的行為準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條件,人們的行動必須處于相應行為準則的約束之下,因此社會生活秩序的作用顯得尤為重要。試想如果在整個社會之中,人們?yōu)樗麨椤㈦S心所欲,社會秩序走向“失約”狀態(tài),整個社會就會無序而混亂狀態(tài),人們自然無法開展正常的生活,同時社會無法正常運轉,更談不上構建和諧社會的可能性。
社會生活秩序是國家經濟發(fā)展的前提。社會生活秩序在現實中體現為社會物質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等具有一定社會規(guī)律的條理性或次序性。唯物史觀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即社會的物質生活總是決定著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的發(fā)展質量。同樣,由于社會意識的反作用,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等總是影響物質生活的發(fā)展速度。缺失秩序的社會生活帶來的是社會的停滯和民眾生活的倒退。因此,良好的社會生活秩序宏觀上保證社會的和諧,同時微觀上保證經濟的發(fā)展。
社會生活秩序是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途徑。建黨九十多年以來,群眾路線是我黨的執(zhí)政之基和力量之源。黨和國家一直以人民群眾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落腳點和衡量標準,不斷提高自己的執(zhí)政能力、不斷創(chuàng)新和改革、不斷出臺一系列的新舉措,旨在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社會秩序。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為我們指明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義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目標,提出關注民生、“號準民需之脈”,為我們勾勒出美好生活的偉大愿景。以上關于實現民生的美好目標和堅實途徑都是為了維持良好的社會公共生活秩序而確立的。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重構的理論框架
現代公共生活重構的目標是建立自主性社會。相對于傳統社會,目前的社會分工趨向于精細化,社會的發(fā)展速度日新月異。人的本質屬性就是社會性而非自然屬性,每個人都不可能脫離現代公共生活而單獨存在,因此建立自主性社會才能保證社會公共生活的重構。這種自主性社會主要建立在國家、社會以及市場的決定與規(guī)范之上。首先,國家的權威性是社會發(fā)展的宏觀指導。國家作為政治意志的實現機器,本身的權威具有自主性,這也是建立自主性社會的基本要求;在國家權威的運用方面要注意既不能過分放縱,也不能過分拘謹限制。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國家在一定程度上要做到有所作為,并保持其權力的正當性和適度性。國家權力一定要真正掌握在最具領導才能、真心服務民眾的人民手中,而不能使國家權力分裂,造成多方掌權。一旦國家的整體性遭到破壞,就無法談及社會公共生活問題了。此外,國家權力機關即政府在自我治理方面也要注重權力的使用權限。權為民所系,不可隨意濫用,一切應該以民眾為出發(fā)點,并且建立相應的、有效的民眾回應機制,以加強民眾對國家權力的監(jiān)督。國家權力在一定程度上要加強關系調整,不能使得一方獨權,而是加強各方權力的制約,致力于做到權力服務于民眾,服務于社會公共生活。
其次,社會的自主性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要求。目前人們的自我意識不斷增強,權利意識不斷擴張,這就要求社會必須不斷滿足民眾參與的熱情與決心。由于以往社會體制的限制和民眾意識的落后,導致社會中個體自主性的缺失,人是群體的人而非現實的個人。但是目前我國社會的個體自主性不斷覺醒,這就要求社會隨之不斷加強自主性引導,加強社會制度的完善與發(fā)展,防止社會權力的放縱,加強制度化管理和程式化建設,建立適應人民發(fā)展的現代化社會是現代公共社會生活秩序重建的重要條件。
最后,市場的優(yōu)越性是社會發(fā)展的重要途徑。重建現代公共生活秩序不可忽視的一點是加強市場自主性的構建,市場本身擁有巨大的優(yōu)越性,有助于激發(fā)人們的創(chuàng)造力、調動個體的積極性。因此在自由市場的條件下,不斷加強社會效率,就要完善市場機制,使得市場發(fā)揮適當的調動作用,實現國家、社會和市場有機結合,為現代公共生活秩序建立基礎。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重構的主體是公民。人類社會是基于共同的物質生產相互聯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有機整體。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公共生活秩序就是其中的“規(guī)矩”,沒有完善的公共生活秩序,社會就無法穩(wěn)定向前發(fā)展。個人的需求是感性的,但是社會不能只是通過人們隨性簡單地、毫無規(guī)則地進行管理,必須有明確的規(guī)則加以規(guī)范。人類社會的基礎就是公共生活,公共生活的規(guī)范就是最基本的理性訴求,主要體現在人類公共生活的規(guī)范、原則、制度等,具體表現在生活中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規(guī)范等。
重構現代公共生活秩序,要求不斷增強群眾道德的建設。社會公德是人們在社會中共同遵守的基本準則,是最基本的社會規(guī)范。社會公德對內反映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風氣和凝聚力,對外顯示著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社會公德是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重要尺度。公民是現代公共生活秩序重構的主體,只有積極開展社會公德的培養(yǎng)與教育,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發(fā)揚艱苦奮斗、助人為樂、愛護環(huán)境等精神,養(yǎng)成良好的公民道德,才能形成和諧的社會風氣,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
現代公共生活秩序重構的核心是政府管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人們交往的范圍急劇擴大,尤其是在現代社會,現代公共生活已經不僅僅包含個人之間的交往,而且包含家庭之間、組織之間甚至團體之間的交往,但是隨著交往的深入,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障礙越來越凸顯出來,比如信任危機,目前社會上存在各種各樣的信任模式,就是對社會制度化機制進行保障的一種手段。如果人們之間的交往鴻溝逐漸填平,信任程度大大提高,那么對于社會的文明程度將大有助益。但是,顯然,目前社會的信任系統還沒有被建立起來,信任問題已經出現在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如今必要的途徑就是牢固建立社會信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