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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的宗教性根源于其內在超越性

核心提示: 儒學的宗教性根源于其內在超越性。不像一般宗教的超越性那么直觀,儒學不以世俗社會生活的幸福為滿足,而是在成圣的修行道路中,追求“參贊天地之化育”、“隨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圣人之德與天德合一,但是圣人既不否定也不脫離人世間的世俗生活。因此,儒學是一種人文之學和人文之教。

原標題:儒學是不是一種宗教?

“儒學是不是宗教”長期以來一直是一個存在重大爭論的問題。要回答“儒學是不是宗教”、“儒學宗教化是否可能”和“儒學宗教化對儒學是復興還是解構”等問題,必須基于一定的歷史文化前提。

毋庸置疑,儒學和儒教都屬于歷史文化概念。儒學是一個具有2000多年歷史的文化體系。就其本意而言,儒教并非宗教,是指以“六經(jīng)”為主的儒學的人文教化意義。儒學與儒教有親緣關系,但儒學不同于儒教,有儒學而后才有儒教。儒學之為“教”,本來就是儒學教化功能的表現(xiàn),彰顯出儒學在社會生活中多層次、多向度的“樣相”。儒學之為儒教,主要表現(xiàn)為政治、教育與日常生活中的禮儀,學術與國家意識形態(tài)中的思想學說,以修身為本而追求成為圣人的宗教。然而,宗教卻是一個難以定義的概念,這是導致儒學是否是宗教問題見仁見智的重要原因。人們對于宗教的理解早已多元化,迄今也沒有統(tǒng)一的定義。

實際上,世界歷史中存在或曾經(jīng)存在的主流宗教形態(tài),例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婆羅門教和佛教等早已提供了宗教之“樣相”的經(jīng)典樣本。相對于這些宗教的經(jīng)典樣本來說,儒學和儒教并不是宗教。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儒學沒有宗教性,也不意味著儒學在其歷史的發(fā)展中不能成為宗教。從各大宗教之經(jīng)典“樣相”中,不難獲得某種學理上的宗教觀念,例如《牛津法律大辭典》的宗教詞條指出:“宗教的宗旨在于對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獲得精神上的慰籍。根據(jù)宗教理論,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義以及慰籍、禮拜、宗教儀式等活動。”這一界說將宗教的本質定義為對掌握和控制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超自然力的信仰。這與流行的宗教觀比較接近,但不一定能表達作為宗教的儒學的精神特質。因為儒學訴諸的不是外在的超自然力,其信仰恰恰是源于人自身的本性和自我修養(yǎng)的實踐,所謂“尊德性”和“道問學”。然而,無論宗教如何變化,信仰、教義以及慰籍、禮拜、宗教儀式依然是宗教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若以此來看,在特定的歷史與地域中,儒學曾經(jīng)作為宗教存在過,即便是認定“儒學不是宗教”的人,也不能否定儒學有宗教性。友人侯沖就曾經(jīng)在大理發(fā)現(xiàn)過一份儒學作為宗教的歷史文獻抄本。

說到底,儒學的宗教性根源于其內在超越性。不像一般宗教的超越性那么直觀,儒學不以世俗社會生活的幸福為滿足,而是在成圣的修行道路中,追求“參贊天地之化育”、“隨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圣人之德與天德合一,但是圣人既不否定也不脫離人世間的世俗生活。因此,儒學是一種人文之學和人文之教。事實上,儒學的宗教化是儒學在當代與未來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的面向。杜維明認為,“宗教學必須超越基督教神學的限制,才能成為研究人類精神文明的學科。正確對待儒家傳統(tǒng)應是宗教學能否成為當代學術界人文學組成部分的試金石。也就是說,只有把儒家列入重點教學和研究項目的宗教學,才算得上是以研究人類精神文明為對象的人文學。”我們不必擔憂儒學的宗教化會構成對儒學的解構。因為儒學的宗教化與儒學的哲學化一樣,只是儒學眾多面向中的一個面向而已。不僅如此,儒學的宗教化將同儒學的非宗教化的各種形態(tài),譬如哲學、道德、美學、文化、政治、經(jīng)濟等一樣,同時并存于世界文明的對話與發(fā)展之中。

(作者單位:深圳大學國學研究所)

[責任編輯:武潔]
標簽: 性根   超越性   儒學   內在   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