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進一步加強涉外法治建設,不斷為國家在對外關系中維護自身利益提供法治依據,為國家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提供法治保障。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涉外法治事關全面依法治國,事關我國對外開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日趨完善,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越走越寬廣。我國先后制定《外商投資法》《出口管制法》《反外國制裁法》《外國國家豁免法》等涉外法律,同時加快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建設,通過整合執(zhí)法與司法資源,強化了涉外執(zhí)法與司法效率;積極參與國際規(guī)則制定,用好國內國際兩類規(guī)則,達成170余項雙邊引渡和司法協助條約,加入近30項包括引渡和司法協助等內容的國際公約,打造出具有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特征的一流營商環(huán)境。面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zhàn)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涉外法治領域的斗爭意識顯著增強,風險應對能力大幅提升,為中國式現代化的穩(wěn)健前行構筑堅實的法治基石與外部環(huán)境支撐。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是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經驗,“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則是這一理念和經驗在法治領域的實踐表現。
國內法治涵蓋我國依法治理內外事務的法治活動,涉外法治則是其對外向度的延伸與拓展,二者共同繪就了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一方面,要以“統籌”為基礎。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作為法治中國建設中的子系統,有著相對完整的領域結構、邏輯體系和目標要求。在二者統籌推進的過程當中,應當時刻堅持宏觀布局、總體把控、系統建設、穩(wěn)步推進的思路,使之更加符合國家所期、滿足人民所望、貼近時代需求。另一方面,要以“推進”為關鍵。即強化思想引領,確保涉外法治工作沿著正確的政治航道前行;以問題為導向,加速構建和完善涉外法治體系,同步推進涉外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的協調發(fā)展;以目標為引領,加快建立海外利益保護和風險預警防范體系,堅持底線思維,打好法律戰(zhàn)、輿論戰(zhàn)和認知戰(zhàn);以人才為根本,規(guī)劃落實涉外法治人才培養(yǎng)大計,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撐。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要構建形成大協同格局
涉外法治建設是一項廣泛關聯、高度協同的綜合工程,需要兼顧國內國際雙重視角,平衡發(fā)展與安全兩大考量。進一步推動涉外法治建設,要以前瞻性思維進行規(guī)劃,以全局視角進行部署,以戰(zhàn)略眼光進行布局,構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
第一,做好戰(zhàn)略協同。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zhàn)略布局,以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工作重點等方面為框架內容,制定專門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同時,要制定相應的執(zhí)行方案,健全涉外法治的領導協調體系、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機制以及海外法治工作的聯絡協調機制等,以形成全面的涉外法治工作統籌格局。
第二,做好資源協同。涉外法治建設要注重挖掘涉外法治資源、涉外人才資源以及涉外服務資源。要堅持突出重點、急用先行的思路,大力打造涉外立法“一盤棋”工作格局,把社會急需的立法任務及時納入到立法規(guī)劃當中,有計劃、分步驟、高效率地完善涉外立法;要加速培養(yǎng)兼具堅定政治立場、卓越專業(yè)素質、深諳國際規(guī)則且精通涉外法律實踐的復合型人才,為涉外法治建設注入強勁動力;要持續(xù)釋放涉外服務資源價值,推進仲裁法修訂,加速構建“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綜合體系,強化涉外法治宣傳培訓,持續(xù)優(yōu)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huán)境。
第三,做好文化協同。要持續(xù)深化法治國際交流合作,講好新時代中國法治故事,擴大我國法治領域“朋友圈”,打造中國特色的涉外法治話語體系。要深化中國法治文化研究與建設,構建契合中國實際、彰顯中國特色、順應國際趨勢的涉外法治理論與話語體系,堅實塑造我國法治強國、文明大國的國際形象;要構建并完善涉外法治領域的多邊與雙邊交流合作機制,堅持凝聚共識、加強交流、深化合作,強化多元主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豐富務實成果,為國際法治貢獻中國力量。(應急管理大學(籌)教授、博士生導師 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