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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衛(wèi)星:構建綜合性立法和具體場景立法相結合的“總-分”式立法體系

構建綜合性立法和具體場景立法相結合的“總-分”式立法體系。綜合性立法是進行人工智能頂層設計的最佳形式,通過專門的中央立法可以強有力地指導各地、各領域的人工智能發(fā)展。具體場景分別立法的領域包括自動駕駛、自動化決策、精準醫(yī)療等,區(qū)分不同行業(yè)和場景對人工智能技術進行規(guī)范。“總-分”的立法體系設計將有利于增強國內外對于中國人工智能技術的信任度,提升人工智能國際競爭中的軟實力。為保障立法的科學性,可以分別構建高級別的人工智能發(fā)展協(xié)調機構和安全治理機構共同牽頭立法組織工作,按照分別起草、逐個審議、匯編成法的思路開展立法工作。同時積極參與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加強機器人異化和安全監(jiān)管等人工智能重大國際共性問題研究,深化在人工智能法律法規(guī)、國際規(guī)則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zhàn)。

(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導)

[責任編輯:趙光菊]
標簽: 綜合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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