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信息技術賦能基層治理是推進基層治理創(chuàng)新的重要實踐,不僅提高了公共服務供給能力,還推動居民自治,滿足了群眾多方面的生活需求。然而現階段的基層治理信息化仍存在信息技術與治理機制相對分離、信息功能與治理效能不相匹配、信息服務與治理需求存在斷層等短板。對此,需要從建立社區(qū)治理數據庫與多主體間信息網絡關系,構建協同治理體系等方面入手,突破基層治理信息化建設“堵點”。
關鍵詞:基層治理 信息化 數據
【中圖分類號】G20 【文獻標識碼】A
新時代我國基層治理呈現出治理體系平衡、治理重心下移、治理內容精細、治理主體多元等趨勢,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fā)展又為推動基層治理快速轉型創(chuàng)造了機遇。信息技術嵌入基層治理成為推進基層治理創(chuàng)新的重要實踐,豐富了基層治理的內涵、手段和方式,為基層全面感知并滿足群眾需求、掌握社會動態(tài)、整合社會資源提供了極大便利,為有效處理復雜治理問題提供了有力手段。
信息技術在基層治理中的應用和效果
伴隨著國家信息化發(fā)展戰(zhàn)略的深入推進,我國基層治理信息化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發(fā)展基礎。新時代基層治理信息化正逐步從“面向業(yè)務”向“面向治理”轉變,向多方位、多層次、多領域延伸,從滿足群眾的基本需求向不斷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進階。在當前基層治理信息化創(chuàng)新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以“互聯網+”為基礎,通過信息化建設、數據化治理和智能化服務等,為基層治理賦能增效。
第一,數據多跑路,助服務更便民?;鶎又卫硇畔⒒铒@著的特征是通過數據的快速流轉和共享,實現信息的快速集成、驗證、辦理和反饋,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針對以往群眾面對的“進門難”“辦事難”“重復提交材料”“時效差”等弊病,傳統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方式已不能有效滿足群眾需求。技術的升級則為基層治理效能的提升拓展了新的發(fā)展空間。它將數字化技術嵌入基層治理,整合公共服務信息資源,打造數據互聯互通的一體化、集約化、網絡化綜合型數據平臺。此類基層治理信息化創(chuàng)新通過信息技術助力,達到了減環(huán)節(jié)、減證明、減時間、減跑動次數的效果,推動了社區(qū)公共服務由“定時服務”向“實時服務”轉變,增強了服務的時效性和針對性,提升了社區(qū)為民辦事效率和群眾辦事體驗度。
第二,線上線下聯動,促參與更靈活?;鶎又卫碹`行群眾路線、推動居民自治,離不開網絡信息技術的支撐。長期以來,密集型的社區(qū)居住環(huán)境和快節(jié)奏的工作生活節(jié)奏加劇了居民參與社區(qū)治理的時空局限性?;鶎又卫硇畔⒒删€下拓展至線上,使得居民參與社區(qū)治理的形式、時間更加靈活,從而突破了傳統思維和時間空間的局限性。特別是在居民自治活動中,地方以移動互聯網為基礎,探索線上社區(qū)網絡議事等新形式,讓居民可以隨時隨地參與社區(qū)事務。參與群體也不僅局限在有時間的老年群體中,工作忙碌的中青年群體也有更多參與的機會和空間。同時,依托網絡平臺的搭建和網絡資源的連接,可以實現跨區(qū)域社會治理資源的有效整合和聯動,為居民參與志愿活動、社區(qū)文化生活等提供極大便利。如湖北省咸寧市的“遠程投票”就主要是針對外出務工人員民主選舉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進行的創(chuàng)新探索,依據選舉的法定規(guī)范,探索信息技術融入村民自治的新路徑。
第三,系統“智”理,讓生活更貼心。基層治理信息化要注重主體、內容等多方面的聯結。當下廣大群眾對于社區(qū)養(yǎng)老、物業(yè)、安全等生活方面的需求進一步凸顯,對服務質量的要求也明顯提升。物聯網、大數據等前沿信息技術的應用為群眾生活的智慧化提供了更多發(fā)展空間和可能性。一方面借助大數據技術可以建立實時更新的信息資源庫,最大程度地發(fā)揮各類信息、數據的社會價值、經濟價值,從而實現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智能手機和高速網絡的普及,帶來了各類交互方式的創(chuàng)新和效率提升,可以讓群眾需求更容易表達和傳遞,從而有助于通過數據分析轉化為更貼心的服務輸出。這不僅促使基層治理更有“智慧”,而且也提升了基層治理科學化、精準化水平,讓群眾生活更加和諧、便捷和幸福。
基層治理信息化的短板與思考
基層治理信息化是近年來基層治理創(chuàng)新的方向。但現階段的基層治理信息化與基層實際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體現為治理需求與供給的結構性矛盾,以及實際操作中暴露出的體制機制不夠完善、行政僵化等治理短板與潛在風險,對此需要進一步反思。
一是信息技術與治理機制相對分離?;鶎又卫硇畔⒒纫屑夹g,更要有治理。但現階段信息化建設依然存在重技術、輕治理的傾向,基層治理缺乏與信息技術支撐相配套的體制機制,治理方式與治理機制相對分離,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化治理尚未形成。同時,信息技術與治理機制的分離,容易導致技術應用的抗壓能力、應變能力減弱,并將“信息化治理”轉變?yōu)?ldquo;信息化管理”。
二是信息功能與治理效能不相匹配?;鶎尤狈π畔祿褂脵嘞?,無法實現數據動態(tài)監(jiān)測和統計分析,也缺乏統一的管理平臺,信息化治理在基層治理中的效能偏低。此外,信息化治理仍處于試點探索中,尚未實現由點到面的普及。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將信息技術應用于基層治理的情況較為普遍,并逐漸向基層治理信息化2.0邁進,但絕大部分城市特別是農村地區(qū)的基層治理仍以線下溝通為主,信息化治理的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較為明顯。
三是信息服務與治理需求存在斷層。當前的基層治理信息化難以有效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治理需求與服務供給尚未有效契合。在服務內容上,現階段基層治理信息化主要側重于各級自上而下開展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協商議事等內容較少涉及。在服務方式上,居民在信息技術應用中處于弱勢地位,政府與居民獲取信息的渠道不對稱。在服務主體上,主要提供者是各級政府,尚未將社會組織、志愿者、轄區(qū)單位等治理主體納入服務供給范圍,主體較為單一。
四是過度信息化容易導致行政僵化。近年來,國家日益重視基層政權的規(guī)范化建設,通過多重指標量化考核基層工作成效,實行基層工作留痕化管理。在縱向到底的行政體制下,上級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加速工作任務逐層分解,進一步擠壓了基層自治空間,容易造成過度治理或治理真空。在壓力型體制下,“辦事留痕”、量化考核等要求將治理壓力轉移到基層,導致基層工作重心由公共服務向行政任務轉移,反而大大增加了基層治理成本。
五是虛擬空間拓展阻滯社會治理共同體發(fā)展?;鶎由鐣卫淼哪繕耸墙ㄔO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在信息化背景下,基層治理能夠通過新技術手段將治理場域由現實空間擴展到虛擬空間,從而縮短基層治理耗時,提升多元主體的參與熱情。然而,信息化治理模式尚未對多元主體之間聯系互動的方式作出具體規(guī)定,居民與居民、居民與社會組織、居民與基層干部究竟如何進行線上互動尚不清晰。在這一背景下,過度的虛擬交際逐漸取代現實交往,可能會加劇治理主體間的陌生感與距離感,從而沖擊社會治理共同體的形成和發(fā)展。
突破基層治理信息化建設“堵點”
現代信息技術嵌入基層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樹立“一盤棋”思想。在基層治理信息化建設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處理好理論邏輯與技術邏輯、制度邏輯與實踐邏輯之間的關系。基層治理信息化系統的設計和開發(fā)要有一定的治理理論作支撐;同時,還要通過技術革新來促進機制創(chuàng)新和流程再造。
一是強化數據歸集分析,建立社區(qū)治理數據庫。數據作為新的“石油”,其潛藏的巨大價值已經得到充分體現,數據積累和系統分析已經在各個領域得到了廣泛而普遍的應用。強化數據歸集分析,是提高基層治理信息化水平的基礎性工作。要推進基層治理數據庫建設,實現數據反哺基層,地方應以大數據中心為樞紐,加速推進各類數據的歸集和梳理,建立社區(qū)治理數據庫,逐步把“要數據”的對象從“社區(qū)干部”變成“社區(qū)數據庫”。通過規(guī)范流程、自動匹配、智能提醒等方式,建立高效協同的政府多級聯動工作機制,實現各類報表的自動生成和自動推送。在開展社區(qū)信息采集時,應以基層電子臺賬“多表合一”為原則,明確“一數一源”,避免數據重復填報和多頭錄入。同時,社區(qū)應有針對性地開展數據清理與歸類,提高數據質量。
二是推進信息共享應用,建立多主體間信息網絡關系。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創(chuàng)新基層治理,必然要求打破多方治理主體之間的“信息煙囪”與“信息壁壘”,建構政府各部門、基層政府與其他治理主體之間的信息共享系統。首先,要制定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辦法,明確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信息共享的范圍和使用方式,厘清縱向和橫向上各部門信息共享的權利、義務和規(guī)范。同時注意區(qū)別各類信息的保密級別,為部門工作和居民隱私提供安全保護機制。其次,要將社會和市場力量納入信息共享系統,建立不同主體之間的信息網絡關系,使不涉密的基礎信息能夠在政府與社會力量之間進行共享,更好地為居民提供服務。
三是構建協同治理體系,實現基層治理信息化平臺持續(xù)運行。一方面,政府負責統籌規(guī)劃,提出平臺建設的體系框架、功能板塊以及運行維護等方面的要求,形成“上級政府統籌規(guī)劃—鎮(zhèn)街協調管理—社區(qū)前置處理—終端服務供給和信息采集”的工作閉環(huán)。另一方面,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采取政府搭臺、企業(yè)運作的方式建設基層治理信息化平臺,在建設過程中鼓勵企業(yè)合理利用資源,從市場上尋找更多可以長期運營、產生經濟效益的盈利點,逐漸讓基層治理信息化平臺具有自我造血功能,實現可持續(xù)運行。
四是激發(fā)居民參與活力,構建基層治理績效評估的完整閉環(huán)。基層治理信息化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建設理念,其平臺功能設計要強調“內容為王、服務至上”。規(guī)劃設計者要具備“用戶思維”,將產品的功能和內容與居民的生活需求聯結起來,不斷完善平臺功能,健全配套機制,不僅要收集居民的需求信息,更需要收集他們的參與、行動和貢獻信息,形成居民參與數據庫。此外,建立居民的線上反饋與評價機制。長期以來,居民對于公共服務的評價都是個難題,而信息化建設依托線上系統為居民反饋服務質量創(chuàng)造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使基層工作者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形成了基層治理績效評估的完整閉環(huán)。
五是提升信息化的應用能力,建設專業(yè)化社區(qū)工作者隊伍。基層治理信息化平臺的推廣和使用需要考慮基層工作者和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學習能力。首先,加大信息化人才的引進。各地應主動適應基層治理現代化對于信息化人才的需求,加大力度引進具有相關專業(yè)學歷背景的人才,建設多層次的專業(yè)化、職業(yè)化社區(qū)工作者隊伍。其次,加強信息化能力的培訓,定期組織社區(qū)工作者開展培訓,豐富他們的信息技術知識,增強他們操作信息化平臺的能力。最后,吸引熟悉網絡信息技術的人才成為社區(qū)志愿者,鼓勵他們運營管理社區(qū)信息化平臺,并對社區(qū)工作者和居民進行平臺使用技能培訓。
【本文作者為華中師范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湖北大學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長;華中師范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博士研究生李夢蘭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編:臧雪文 / 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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