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江蘇省泗陽縣公安局眾興派出所已調解糾紛類警情1370起,調解成功率達97.8%,調解率、調解成功率、群眾滿意度持續(xù)上升。
為打造高素質的調解員隊伍,眾興派出所挑選3名責任心強、工作經(jīng)驗豐富的老同志擔任專職調解員,聘請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擔任特邀調解員,并定期組織調解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分析調解案例,營造共同學習、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圍。與此同時,該派出所會同司法部門,定期對調解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并嚴格落實責任倒查機制,對可能存在的不作為或亂作為現(xiàn)象進行監(jiān)督,激發(fā)調解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公調對接”工作深入開展。
為形成“公調對接”完整回路,確保調解工作有序開展,該派出所著力規(guī)范移交、反饋兩個環(huán)節(jié)。
該派出所要求民警在處置糾紛類警情時,必須用執(zhí)法記錄儀拍攝現(xiàn)場視頻,對復雜糾紛要固定證人、證言及相關物證,切實做好現(xiàn)場取證工作,為矛盾糾紛調解打下良好基礎。對屬于移交調解的糾紛類警情,經(jīng)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審核把關后,移交至派出所調解室進行調解,避免民警隨意移交糾紛類警情的問題出現(xiàn)。調解員完成調解工作后,應及時將調解結果反饋給辦案民警及相關負責人,便于視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不僅如此,該派出所還要求調解員輪流到值班室前臺坐班,遇到糾紛類警情,調解員與民警一同出警,做到“五個第一”,即第一時間出警、第一時間接觸當事人、第一時間走訪群眾、第一時間固定證據(jù)、第一時間掌握基本情況,搶占調解矛盾糾紛的先機,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的成功率。
根據(jù)轄區(qū)晚8時左右糾紛類警情較多的實際,該派出所實行錯時工作制,確保始終有調解員在崗調解矛盾糾紛,有效解決夜間發(fā)生矛盾糾紛不能及時調解的問題。
對于可當場調解的矛盾糾紛,該派出所要求民警與調解員現(xiàn)場進行調解;對于較為復雜、調解員難以獨自調解成功的矛盾糾紛,調解員要及時向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匯報,由派出所安排經(jīng)驗豐富的民警與調解員配合,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的成功率。
眾興派出所以執(zhí)法辦案的標準推進調解工作,既積極履行法定調解職責,又不越位亂調解,使矛盾糾紛能夠依法依規(guī)、合情合理化解,實現(xiàn)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諧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