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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反賄賂管理體系填補制度短板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黨中央不斷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guī)、黨規(guī)黨紀的同時,各地黨組織也在深入探索和制定相應的執(zhí)行細則,努力將黨中央重規(guī)矩、守紀律的指示精神落到實處。近日,中共深圳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市預防腐敗局聯(lián)合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以敢為人先的改革精神,借鑒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管理模式與流程標準化的管理工具,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這是一項全新的開拓性工作,不僅是國內首個反賄賂管理的地方標準,也是2016年10月國際標準化組織發(fā)布的ISO 37001《反賄賂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中國版本,更契合中國本土實際和需求,更有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填補了我國反腐敗與廉政建設體系在私領域的制度短板。長期以來,我國反腐敗體系以約束公權力為核心,高度重視政黨組織紀律與政府廉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但在私營部門和社會組織的規(guī)范管理、廉潔從業(yè)方面缺乏健全的法律體系與制度文本,與北歐、美國、新加坡等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斗促V賂管理體系》為各類組織尤其是企業(yè)組織預防腐敗提供了與國際標準接軌、可復制的廉潔范本,幫助各類組織適應本土法律政策環(huán)境,有效規(guī)避賄賂風險,提高商業(yè)賄賂監(jiān)管能力和規(guī)范管理水平。反賄賂管理體系標準的提出與實施,不僅為我國反賄賂立法提供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也是構建廉潔社會的題中之義。

其次,適用于公營部門、私營部門、第三部門的各類組織,應用價值廣泛。根據(jù)《反賄賂管理體系》的制度設計,所有商業(yè)組織、其他非商業(yè)組織如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均可參照標準化、流程化的管理要求,構建完整的賄賂防范體系,規(guī)范處理組織內部的賄賂、組織及其代表(如員工或商業(yè)伙伴)為實現(xiàn)組織利益而實施的賄賂、對組織及其代表實施的賄賂、通過第三方實施的賄賂、介紹賄賂等問題。這不僅為私營部門、第三方部門有效發(fā)現(xiàn)、預防和管控賄賂風險,積極應對反賄賂要求提供了全面管理的框架和指南,也對黨和政府等公權力部門預防腐敗、遏制賄賂具有積極意義。

再次,將預防賄賂轉化為一項組織管理的系統(tǒng)工程。在這個系統(tǒng)中,明確界定了“賄賂”“組織”“管理體系”“商業(yè)伙伴”等特定概念,并給予廣義的理解,從而使該標準可以廣泛地用于評估各種企事業(yè)單位和黨政等公權力機構。如將“賄賂”定義為“無論在何地直接或間接地提供、承諾、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價值的不當好處(可以是金錢的或非金錢的),以引誘或獎勵個人利用職務之便的作為或不作為”。將“組織”定義為“為實現(xiàn)組織目標,由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構成自身功能的一個人或一組人”。以此作為標準來約束、規(guī)范各種機構和個人的行為,其涵蓋面就極其廣泛,不僅有助于厘清“賄賂”這一人類歷史長河中基于人性弱點而廣泛存在的社會現(xiàn)象,而且有助于在一個傳統(tǒng)“人情”社會中逐步凈化政治生態(tài)。

最后,為各類機構預防賄賂的制度建設提供了可評估、可測驗的標準。該標準明確了組織建立和實施反賄賂管理體系的整個流程,包括了解組織背景、明確管理職責、開展風險評估、反賄賂管理體系規(guī)劃和實施、提供資源支持、績效評估和持續(xù)改進等。就如同企業(yè)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那樣,反賄賂管理體系用一套制度化、標準化的指標體系,根據(jù)企業(yè)特點,通過選用若干要素加以組合,形成度量組織管理規(guī)范程度的評價工具,幫助組織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和改進內控管理,降低賄賂風險。

總的來說,反賄賂體系是我國預防腐敗工作的一項全新嘗試,這樣的標準必須在反賄賂管理體系的建構實踐中不斷經受檢驗。因此,深圳所首創(chuàng)的《反賄賂管理體系(深圳標準)》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加以檢驗和完善,為未來國家層面的反腐敗、反賄賂立法積累經驗。期待深圳這塊改革開放的試驗田能為國家的反賄賂治理和廉政建設事業(yè)作出更大的貢獻。

責編/趙光菊  孫娜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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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橙涔]
標簽: 深圳   管理體系   制度